农村合作医疗中药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1,300元以下30%;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报销70%;3、2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500元以下,报销25%;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报销65%;3、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后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便易行。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不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是公民的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