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是否允许建立中药材提取加工厂?
您好,中药材提取加工厂是合法企业,经过行政审批,可以依法成立。
建立中药材提取加工厂,首先要有关于厂址、规模、制剂的书面报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工厂设施应完善,包括清洁物料仓库、暂存仓库、成品仓库、加工车间、加工设备、实验室等。,并且关于设施规模的报告要准确,会详细编号,经过批准。有关部门对硬件设施、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检验流程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后,发放资质证书,使中药材产品可以合法生产和销售。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法律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