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哪个部门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法律解析: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标准制定,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行政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草案及其年度实施计划,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现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违反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依法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在其网站上公布废止情况。
第十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布食品原料新目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以及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