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假药和劣药
一、假药的定义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药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以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
2.依照本法必须经批准的生产、进口而未经批准,或者依照本法必须经检验而未经检验的销售的。
3.恶化
4.污染
5.使用依照本法规定必须取得批准文号但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生产的。
6.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二、劣药的定义是_:药物成分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或者变更有效期的;
2 .不标明或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窗口未经批准;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和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