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保报销比例
1,药费:辅助检查:心电图、X线透视、摄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检查费200元;手术费用(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岁以上老年人在城镇医院治疗,治疗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
2.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处方1元每贴;
6、乡镇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限额为5000元。
重疾报销标准如下: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应一次性或一年内申报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即5001至10000元为65%,10001至18000元为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放化疗年度补偿限额为1.65,438+0.00万元。
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1,乡(镇)卫生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300元以下为30%;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报销70%;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2、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在500元以下的,报销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报销65%;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3.二级医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500元以下为25%;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报销55%;10000元(不含)以上,报销50%;
4.三级医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1000元以下为20%;1000元以上(不含)10000元以下报销45%;10000元(不含),报销4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