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医古方》在临床实验中没有经过“试药”的程序?
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医药法》已经明确规定:“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对生产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中药复方制剂,只能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也就是说,“中医古方”不必经过临床实验的“药检”程序。在当代,中医经历了两次大规模的“药检”,结果都相当尴尬。
一、第一药理学会的争论:肯定的结果很少。
1961年,“中国生理科学学会药理学专业首届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寻找新药”。中药药理实验筛选是中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会人员回顾了1958以来全国中医药“试验”成果:“解放以来,中医药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但由于经验不足,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负面结果多,正面结果少。许多(声称的)有有效临床报告的处方并没有在动物实验中得到证实。”
“我们单位做的中药筛选工作,大部分是阴性(作者注:不能证明有效),少数是阳性。”“通过观察血管的脆性和血液凝固的时间来研究止血的中药,很难得出肯定的结论。.....另外,中医常用的补血方子,如果用现代方法检测,比如骨髓检查、血检,也不能出阳性结果。”(1)这样的结论,无疑让当时参会的中医们相当尴尬。会上,他们集中批评现代医学的“验药”方法不适合中医:“有的是方法学的,有的是因为对中医学习不够,有的是因为科学工作不够认真,所以很多药物实验得到的都是阴性结果。”“过去重要的筛查工作不够多样化,所以大部分都是阴性结果。”“中医的很多理论西医很难理解...目前的一些实验方法很难反映中药的真实药理作用。”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