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和保健药品的区别

2000年3月7日,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整顿中药保健药品的通知。中药准字B是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整顿的保健药品,用的是字母“B”。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起,“药健字”所有保健品停止生产。2004年6月5438+10月1日起,禁止中药保健药品的流通和使用,即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名称为“健”的品种。经复审,中药保健药品统一纳入药品管理,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B”,取消“药健字”号。届时,3000多种带有“药监字”的保健品将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向当时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监字”,另一部分向卫生部申请“食监字”或“准字”。截至目前(2016 2月17),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留的国药准字B批准文号为***1033的药品。国药保健字G属于保健食品的管理,而国药准字B这种具有保健作用的药品,无疑属于药品管理的范畴。如果不考虑时代背景,那么这种品种就和普通中药没什么区别,也就是国药准字z,国药准字B的品种以后就不审批了,也就是说“国药准字B”只是一个时代的象征。

了解一下再回复。不要假装明白。根本不是“清理以前批准的保健品”,而是保健药品“经过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