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最新防疫政策

1.对最近7日内曾在高危区域居住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日。

二、过去七天内有中度危险区居住史的,采取7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

3.要求最近7天居住在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

主动归档

对来(回)吉人员进行分类精准管控。外地来(回)人员应提前3天主动申报(网上或电话),来甘肃时核对健康码、行程码、扫描地点码。7天内有县(市、区、旗)报告病例的,来吉人员和回吉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从吉尔吉斯斯坦其他地方返回的人员

1.对在高危地区居住过7天的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分别在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

2.对已在中危区居住7天以内的,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对1、4、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

3.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在低风险区居住过7天的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除上述区域外,其他区域来(回)行人员提前报备、验码、扫码后有序通过。

5.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对1、2、3、5、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果在第一次入境地点已经完成集中隔离,则需要闭环管理,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三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的管理措施,对65438+集中隔离医学观察0、2、3、5、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三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要外出。密切接触者居家观察7天,每天监测体温和症状,分别在1、4、7天进行核酸检测。

坚持“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前往当地有疫情的省份,确需前往的,报所在单位或社区批准。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外出人员管理,建立工作台账,监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未经批准擅自外出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采取六项防疫措施。

一、出行尽量选择步行、骑行或自驾。乘坐公交地铁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减少触摸车内设施,下车后及时洗手或消毒。打车或网约车时,最好坐在后排,一直戴口罩,打开窗户让空气流通,不要和司机说话。

第二,上班和走楼梯的时候,不要碰扶手。乘坐电梯时,请戴好口罩,保持距离,不要在电梯内交流。如果触摸到电梯按钮、门把手、扶手,要及时洗手消毒。开会时一直戴口罩,分开坐。

三是吃饭时做好个人防护。饭前便后洗手,尽量错时进食;建议挨着坐,尽量避免面对面用餐,不要说话交流。

第四,下班回家后,及时摘下口罩扔掉,不要碰口罩外表面。换下来的衣服要及时清洗晾晒,随身物品要消毒。

第五,外卖时建议选择非接触方式。收到快递后,对外表面进行消毒;拆下外包装后及时洗手。

第六,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然后将纸巾包好,放入垃圾桶。如果没有纸巾,弯曲手肘捂住口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对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特定区域内的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的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公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