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医药教育体系中什么是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

在中医药教育体系中什么是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介绍如下:

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

一、背景情况

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至今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师承教育发展,《中医药法》《中***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对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中央《意见》提出要制定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

2018年我局印发《关于深化中医药师承教育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人教发〔2018〕5号),将师承教育分为与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以及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教育4类,其中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在我局联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的系列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文件中有明确要求。

与毕业后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中进行了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师承教育在《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已作出较具体的规定。而面向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尚无相应的管理规范,因此,研究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与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师承教育,主要用于中医、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师承教育的管理。

三、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指导老师应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中医药学术水平、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相对独特的技术技能,在岗从事中医临床、中药实践工作,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累计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具有中药类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或中药类别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累计从事中药炮制、鉴定、制剂等中药实践工作15年以上。

继承人应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志于学习、传承、发展中医药,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或具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老师认可的资历、学识、专长、能力和人品等;能够保证跟师时间,完成指导老师指定的跟师学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