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制药厂的发展现状

7月1985,1新中国第一部药品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管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虽然立法时我国仍处于计划经济时代,但《药品管理法》基于当时的基本社会状况,确立了我国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框架。特别是药品生产的监管,在药品基本是手工、半机械化甚至作坊式的情况下,大胆吸收了发达国家常用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MP),体现了预见性,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法律基础。1988年3月,卫生部发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国第一个GMP公布。

1990年和91年,恰好是《药品管理法》实施后第一次换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1993年2月,卫生部参照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的最新GMP,修订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88版),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65438)。

这一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的发表,党的十四大的成功召开,明确了我国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医药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随着医药行业的逐步开放,一大批知名跨国制药公司在中国投资办厂,对GMP的传播、推广和应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改革开放先行的浙江,新建药厂的积极性很高,企业的扩建和改造力度也在加大。聪明精明的浙江人有很强的市场意识和质量意识,对GMP的理解也很积极。全行业推广GMP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卫生部开始积极宣传和推广GMP认证。行业主管部门也积极组织行业宣传GMP,开展达标活动。

1995年4月,由卫生部牵头的中国药品认证委员会成立,卫生部也成立了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从1995年6月开始接受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认证申请并开展认证工作,拉开了我国GMP的正式序幕。因为监管部门接受过GMP系统培训,很少有人能独立进行GMP检查。

1997 1,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发展的决定下发,要求“严格按照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快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技术改造,加强科学管理”,卫生部随即下发《关于加强药品GMP管理的通知》,强调“实施GMP制度就是药品监管”的同时, 选择血液制品和生产新药作为GMP实施的突破口,规定199865438+2月31日前未通过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得生产血液制品,撤销药品批准文号; 7月1998-7月1,卫生部不再受理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的新药生产申请;新药通过审批的,只发新药证书。新设立的药品生产企业未通过GMP认证的,不予颁发《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我国药品GMP制度的实施进程由此进入快车道。

1999年6月,也就是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一年后,修订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分别规定了粉针剂、注射剂、基因工程产品和仿制药的GMP强制实施时限。到2004年6月30日,我国所有上市药物制剂(包括原料药)均已按GMP要求生产。2006年6月5438+10月1药品管理的所有体外生物诊断试剂、2007年6月5438+10月1的所有医用气体、2008年6月5438+10月1的所有中药饮片也已按GMP要求生产。

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基础非常薄弱的医药行业全部实现了药品按GMP要求生产,这是中国现代医药行业的一次革命,也是药品监管史上值得浓墨重彩的一章。药品GMP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药品生产的质量管理,缩短了我国医药工业与国外的差距,促进了医药工业的发展,提高了药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极大地提高了我们迅速壮大的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浙江还创造了几个GMP第一:当时杭州中嘉制药厂是第一家获得GMP认证的内资企业;原料药国际药品认证最多的省份;国内首个药物制剂通过FDA认证。GMP的实施促进了药品质量的提高。从近年来我省药品抽检结果看,合格率从2002年的87.9%逐步上升到2007年的97.8%。虽然在2000年省级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我转到了检验岗位,之后因为工作需要在药品注册处工作,但是GMP初期建立的这种经验和收获都运用到了检验和药品注册工作中,为这两项工作的创新、改进和完善注入了活力,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当然,与世界发达国家近百年的现代制药工业、现代管理和GMP推广的历史相比,我国的药品GMP还很短,很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首先,我们的GMP处于政府主导阶段,GMP认证仍由政府进行。很多企业还在被动接受,GMP还没有真正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只要企业没有完全成为GMP的自觉接受者,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就依然存在。“姚祺儿”、“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甲氨蝶呤”等药源性损伤的发生,还是在于GMP。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GMP对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其次,要加强和提高GMP的研究和监管能力。我国监管部门对GMP制度和技术研究不够。监管GMP实施的官员多了,专家少了。很多同志缺乏药品生产背景,但在工作岗位上学习,专业性、系统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再次,由于内部分工协作机制不完善,GMP与药品注册和品种监管的衔接不够顺畅,GMP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好在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高度重视。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一个权威高效的药品监管新体制即将诞生。可喜的是,药品监管系统树立了科学监管的理念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具有创新、求实、务实的态度;可喜的是,我国的药品生产企业已经从蹒跚学步走向了自力更生、自强不息。为了给人类健康做贡献,GMP将更加重要,更加科学有效地实施,成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