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上课行医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药店在课堂行医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2、具有独立的中药饮片经营面积,饮片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3、中药饮片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片;4、并针对中医课堂执业医师资格要求,取得医师资格后,注册为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中医。

如果药店不具备上述条件上课行医,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非法行医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患者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或者非医师未经批准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药品和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