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新政策2017
2017中医药新政《中医药法》于17年7月生效。
65438年2月25日,历经两年,《中医药法》终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并将于2017年10月30日正式实施。这不仅代表了中医第一?独家?国家法律意味着万亿市值的中药行业将迎来全面利好。
将于201年7月17日正式实施的《中医药法》以保护、扶持和发展中医药为主要目标,以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为重点,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规范和扶持并重,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既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也有利于维护我国作为传统。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国强表示,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反映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以法律形式固定了党和国家关于中医药发展的方针政策,以法律形式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期待和要求,对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亮点1
阐明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中医药发展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国家鼓励中医和西医互相学习,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亮点2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系。中医是反映中国人民对生命、健康和疾病认识的医学和药学体系,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以及独特的理论和技术方法。正是由于中医药的鲜明特点,才需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系。《中医药法》在中医诊所、中医医师准入、中医管理等多个方面对现有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并规定了适应中医发展规律、符合中医特点的管理制度,包括将中医诊所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规定以学徒方式学习中医,经多年实践证明有医术专长的人员,经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可以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对市场上没有的中药饮片进行加工,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中药制剂品种和医疗机构委托配制中药制剂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同时明确,符合国家规定、来源于古代经典方剂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只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
亮点3
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力度。我国中医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相比,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为此,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力度,包括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将中医药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促进中医药整体发展;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规划,举办适当规模的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发展具有中医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项目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发展中医教育,加强中医科研,促进中医传承和文化传播。此外,还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
亮点4
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加强中医药监管。针对中医药行业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降等问题,《中医药法》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包括明确中医药服务发展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要求,加强中医药医疗广告管理;明确国家制定的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藏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中药材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控,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发展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和养殖,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和高毒农药。
亮点5
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中医诊所和医生非法行医、医疗机构非法加工中药饮片、非法配制中药制剂、非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
2017民间中医终于获得合法执业原标题:《中医药法》将实施为民间中医开辟新的职业道路。
65438年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医药法》。《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色的综合性法律,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这部中医药法的亮点是建立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法律体系,保持和发挥了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有人认为立法降低了中医的准入门槛,给大众带来了安全隐患。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
中医药立法的意义何在?
努力解决医生管理、制剂品种萎缩、药材质量下降等问题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健康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始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医药发展面临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特色优势没有充分发挥;现行的医师管理和药品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适应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需要。一些有医术专长的人无法通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明显萎缩。中药材种植、养殖不规范,影响中药材质量;中医药人才培养途径相对单一,人才匮乏;继承和发展中医理论和技术方法有许多困难。
中医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给中医药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中医管理与卫生经济学专家陈珞珈教授表示,在中医工作开展之前,由于法制不健全,人云亦云的现象比较明显。立法能改变吗?人治?情况,?用法治?解决中医药工作中的各种历史问题、新情况、新问题,使其不受干扰地健康前进。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国强指出,国粹的发展需要国家法律的保护。出台一部站得住脚、切实可行的中医药法,是中医药行业的夙愿。中医药法以保护、支持和发展中医药为宗旨,以传承和弘扬中医药为重点,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注重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制约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
中医药是中国文化和医学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对世界的独特贡献。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卫认为,《中医药法》的影响不仅是国内的,也是世界范围的,是解决世界医改问题的中国方案。《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适应出门?战略的需要。
该体系如何体现中医特色
一个老师也可以成为中医,医疗机构可以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
中医在诊断和治疗上与西医不同。《中医药法》立法工作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绝大多数民间中医具有一定的临床技能和经验,为基层群众提供了必要的中医药服务。但是现有的医师资格考试很难评价他们的真实水平。《中医法》立足于民间中医以师承、传家宝为主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为师从中医、行医多年的人员通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王国强说,中医诊所主要由医生参与,服务简单。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将现行的中医诊所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改变了传统的以行政审批管理中医诊所的模式。这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行政法室张涛认为,考虑到中医药的特点和发展需要,《中医药法》对《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除了改革完善中医医师资格管理制度和中医诊所准入制度外,一是允许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对市场上没有的中药饮片进行加工,或者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二是仅传统工艺制备的中药制剂品种和中药制剂的委托制备由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三是明确符合国家规定、来源于古代经典方剂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申请药品批准文号时,只能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
我国中医药资源总量仍然不足,中医药服务能力仍然薄弱。黄卫说,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将中医药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促进中医药事业整体发展。
请教如何在支持的同时提高服务安全性?
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对严重超范围执业的吊销执业证书。
在中医药法的审议过程中,究竟是管理限制还是保护促进,成为业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王国强说,中医药法的宗旨是保护、扶持和发展中医药,坚持扶持和规范并重,加强中医药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为防控医疗安全风险,加强中医药服务监管。一是根据《中医药法》的规定,对以师从方式学习中医或经过多年实践已有医术专长的人员,制定分类考核办法,注重对其实践技能和效果的考核;二是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具体办法,要求已备案的中医诊所不得开展备案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通过限定诊疗范围降低医疗安全风险;三是对日常监管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中医药服务的监督检查。
张涛介绍:一是明确中医药服务发展应当符合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要求,发布中医药医疗广告应当经过审批,发布的内容应当与批准的内容一致。二是明确国家制定的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藏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中药材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三是加强中药材质量监控,建立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四,鼓励发展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和养殖,严格管理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毒农药。第五,加强对医疗机构加工中药饮片、配制中药制剂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