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和保健食品零售部门可以经营药食同源的中药饮片吗?

卫生部今天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作出了具体规定。三个项目的清单如下: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清单

(按笔画顺序)

丁香、八角、刀豆、茴香、大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花、玉竹、甘草、白芷、银杏、白扁豆、白扁豆、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生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桂花、桃仁、桑叶、桑椹、橘子、桔梗和益智仁。

以上品种既是食品又是药品,超市都有卖。但必须提供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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