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处方管理规定,保留普通处方。

根据处方管理规定,普通处方保存1年。详情如下:

一、时效的定义:

处方分为医师处方和法定处方。我每天看到的都是医生的处方。处方* * *有三部分:医院全称、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可添加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的识别号、经办人姓名和识别号。

方子方子以“R”或“RP”开头,表示服用以下药物;接下来是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等等。处方附言包括医生、药剂师、价格评估员的签名以示负责,签名必须签全名。

二、相关法律法规:

处方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更改,处方者必须在更改处签名以示负责。处方中常用的缩写。2004年9月1日起,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新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医院医生在使用处方时将更加“守规矩”。对于百姓来说,看病开药有四大变化:

1,红黄绿白处方: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必须包括机构名称、处方号、患者资料、药品金额等10以上的项目。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和普通处方的打印纸应分别为浅红色、浅黄色、浅绿色和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标明字样。

2.开处方禁止写“天书”:开处方时,医生必须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药品的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的剂量和数量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的处方应当分别开具,其中西药和中成药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3.处方药用量不超过7天:对于处方药用量,医生一般不允许开超过7天的处方;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下,处方剂量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必须注明原因。而且,处方只在开具当天有效。如需延长有效期,开具处方的医生应注明有效期,但最长不得超过3天。

处方一般当天有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必须有医生标注并签字。可以是电子版,但是要打印出来,医生签字后才有效。

4.购药地点不限:为降低患者就医成本,规定医院不得限制患者凭处方从其他医院或者药店购买除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戒毒药品以外的医疗用药品。

为此,办法还规定,医生书写药品名称时,必须以国家认可并公示的药品名称为准。药品的简称或简称必须是国内常用的。医院或医生不得自行编制简称或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