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医药师证的报考条件

初级药师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等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任伟发[2006 54 38+0]654 38+064号)中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药学专业:

报名参加初级药师/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师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专学历,从事药师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师工作满6年;

3.取得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师工作满4年;

4.取得药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药师工作满2年;

5.获得药学博士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人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人不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的,在纪律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违纪未满2年的。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对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在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的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论单位性质和户籍,均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报名专业类别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