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第一批清理方案

一、取消(176项)

(一)省政府(5)

1.技工学校的建设、更名和合并

关于转发省计经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局、劳动局关于发展我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报告的通知(苏[1986]56号)

2 .省级重点技工学校审批

关于转发省计经委、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局、劳动局关于发展我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报告的通知(苏[1986]56号)

3 .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农转非”审批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苏[1986]141)第四条

4.江苏名牌产品的认定

(无根据)

5.张家港保税区的土地登记

《关于张家港保税区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苏[1993]160)第二条

(2)省发展计划委员会(7项)

1.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识别

《江苏省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苏科[1989]419号)第二条、第十五条。

2 .县级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各省分别审批。

领导批示“今后市(县级)计划由经委报省政府备案。”

3 .省属重点企业集团实行省级单独管理审批。

《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经济协作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意见》(苏发[1995]9号)第四条。

4.省权限内不需要政府投资和国家明确限制的农业、林业、水利、气象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关于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通知》(苏[1995] 11)第一条

5.省权限内不需要政府投资和国家明确限制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关于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通知》(苏[1995] 11)第一条

6.省权限内不需要政府投资和国家明确限制的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和高新技术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批。

《关于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通知》(苏[1995] 11)第一条

7 .新建市县中专(职业中专)设置调整审批。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苏发[1999]28号)第十四条。

(3)省经济贸易委员会(30项)

1.酒类销售许可证发放审批

关于清理整顿全省酒类产销秩序的通知(苏政办发[1998]53号)

2 .燃气汽车生产和改装资质审批

关于加强燃气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苏[1999]02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液化石油气汽车生产改装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1999]16号)

3 .蚕业改良费使用计划管理审核

(苏【1995】第23号),(苏【1997】第107号),(苏【1995】第58号)

4 .省属重点企业集团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建设,生产建设条件具备可自行平衡的技术改造以下项目备案。

《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经济合作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意见》(苏发[1995]9号)。

5 .医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医学科技进步奖的审批

关于印发《江苏省医药管理局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医药管理局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苏药知[1991]43号)

6医药行业横向联合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管理审批

《转发省经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横向联合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1991]207号)

7.医药商品价格审计

《关于改进医药商品定价方法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苏[1994]24号)

8.审查化学品和生化药品的定价

关于印发《化学、生化药品定价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苏[1997]13号)

9.依法治教检查评估标准审计

关于印发实施《依法治教条例》检查评估标准的通知(教[1994]18号)

10.100各种原料、制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审批统一规定。

转发国家医药局<关于100种原料药和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