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制定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检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向社会全面发布有关部门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
(三)负责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
(四)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注册。
(六)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药品研究、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负责监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负责监督医疗单位制剂生产(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
(七)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监督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
(八)负责武汉口岸进口药品的备案和指导进口药品的检验工作。
(九)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
(十)查处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违法行为;组织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十二)执业药师制度的实施情况;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教育培训。
(十三)负责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四)指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有关学会和协会的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