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备案制度是什么意思?

实行备案制的诊所,是指在中医理论指导下,使用中医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以及中药调剂、煎剂等中药的药学服务中的诊所。

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中医门诊记录信息表;

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的名录、有效身份证明和资格证书;

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5.医疗废物处理计划和诊所周围环境的说明;

6.火灾应急计划。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的身份证明。

中医诊所备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人员需求:

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中医至少有1人。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药柜的,必须配备具有中医学士以上职称的人员执业。

二、房子:

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三、设备:

有与诊疗科目和中医诊疗仪器相适应的基本设备和器材。

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保健技术操作规程,并有书可查。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医药)行政部门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促进诊所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优化诊所许可政策。

(4)简化准入程序。医疗机构规划中对诊所没有限制。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举办诊所的,报当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集团诊所由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的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