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学生如何报名参加* * *销售公司?

食用农产品具体包括和排除更多的内容。公司注册时,经营范围只需注明“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具体范围如下:

食用农产品是指食用植物、牧渔产品及其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一.植物

植物包括人工和自然种植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1)谷物

谷物是指食用谷物、豆类和薯类的总称。范围包括

1.小麦、水稻、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如大麦和燕麦)等粮食作物。

2.将上述谷物经过淘洗、磨粉、脱壳、分级包装、装罐、制作,制成成品谷物及其初级产品,如大米、小米、玉米粉、豆粉、米粉、荞麦粉、小米粉、莜麦粉、土豆粉、玉米片、玉米面、燕麦片、红薯片、黄豆芽等。

3切面、饺子皮、馄饨皮、米线等食品复制品。

注:冷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以及由粮食加工而成的各类熟食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园艺植物

1.蔬菜

蔬菜是指可以作为副食的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范围包括

(1)可作为副食的各种蔬菜(包括野菜)、菌类和少数木本植物。

(2)经过干燥、冷藏、冷冻、包装和脱水的蔬菜。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食用菌干燥后,制成各种干菜,如黄花菜、厚朴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蘑菇、平菇等。

(4)腌菜、泡菜、酱菜、腌菜也属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

注: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用金属罐和玻璃瓶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和地面园艺植物(如辣椒、花椒粉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2.水果和坚果

(1)鲜果。

(2)各种水果、干果(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坚果等。由新鲜水果(包括各种山野水果)经清洗、脱壳、分拣、包装、贮藏保鲜、干燥、油炸而成。

(3)经冷冻、冷藏等工艺加工的水果。

注:水果罐头、果脯、蜜饯、油炸坚果、果仁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3.花卉和观赏植物

注:各种食用干花、晒干药材等。通过花卉和观赏植物的保鲜、贮藏和分级包装制成。

(3)茶

茶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以及经吹干、揉捻、发酵、干燥等工艺制成的初茶。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

注:精制茶、边销茶和掺有各种药物的茶、茶饮料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4)油料植物

1.含油植物是指各种植物的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等初级产品,如油菜籽(包括芥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亚麻籽、茶籽、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

2.通过加工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籽、亚麻子、茶籽、桐子、棉籽和谷物副产品,可制成植物油(原油)和饼粕,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和芝麻油。

3.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植物。

注:精炼植物油不属于食用农产品。

(5)药用植物

1.药用植物是指根、茎、皮、叶、花、果实等。各种用作中药原料的植物。

2.将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经过挑选、整理、捆扎、清洗、晾干、切碎、蒸煮、炒制而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3.上述药用植物加工成的片、丝、块、段及其他中药饮片。

注:中成药不属于食用农产品。

(6)糖料植物

1.糖料植物是指主要用于制糖的各种植物,如甘蔗、甜菜等。

2.通过清洗、切割和包装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和甜菜)加工的初级产品。

(7)热带和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半成品或初级食品,通过去除杂质、脱水和干燥热带和南亚热带作物制成。具体包括生天然橡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腰果仁、坚果仁等。

(8)其他植物

其他植物是指除以上所列以外的各种可食用的人工种植和野生植物及其初级加工品,如谷类、薯类、豆类、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蔬菜、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片、草类和藻类植物等。

食用干花、干草、土豆干、海藻干也属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

第二,畜牧业

畜牧产品是指通过人工饲养获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及其初级加工产品。范围包括:

(1)肉制品

1.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包括各种家畜、家禽、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和其他经济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哺乳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的肉制品。通过屠宰、断头、去蹄、剥皮、去内脏、分割、切割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畜禽的,制成分割肉、保鲜肉、冻肉、冷鲜肉、咸肉、绞肉、肉片、肉片、肉丁等。

3.哺乳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的内脏、头、尾、蹄和其他组织。

4.各种动物、鸟类和爬行动物的生肉制品,如熏肉、腌肉和熏肉。

注:各种肉类罐头和熟肉制品不在食用农产品范围内。

(2)蛋制品

1.蛋制品。指各种鸟类和爬行动物的蛋,包括鲜蛋和冻蛋。

2.初级加工鸡蛋。通过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各种等级和包装的鲜蛋和冻蛋。

3.加工咸蛋、皮蛋、松花蛋等。

注:各类鸡蛋罐头不在食用农产品范围内。

(3)乳制品

(1)鲜奶。是指各种哺乳动物的乳汁以及经过净化、杀菌等加工程序而产生的乳汁。

(2)巴氏奶、超高温灭菌奶、有色奶等。通过净化、均质、灭菌或灌装鲜牛奶制成。

注:用鲜奶加工的各种乳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的范围。

(4)蜂产品

1.是指采集的未经加工的天然蜂蜜和新鲜蜂王浆。

2.蜂蜜、鲜蜂王浆、蜂蜡、蜂胶、蜂花粉等。经除杂、浓缩、熔化、研磨、冷冻制成。

注: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蜂王浆粉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五)其他畜牧产品。

其他畜牧业产品是指除以上所列以外的食用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和其他组织,以及昆虫。如动物骨骼、贝壳、动物血液、动物分泌物、蚕卵、动物树脂等。

三。渔场

(一)水生动物产品

水生动物是指人工养殖和捕捞的鱼、虾、蟹、龟、贝、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两栖动物、海洋动物和其他水生动物。范围包括:

1.鱼、虾、蟹、鳖、贝类、棘皮动物、软体动物、腔肠动物、海洋哺乳动物、鱼苗(卵)、虾苗、蟹苗、贝类鱼苗(苗)等。

2.水生动物的初级加工包括去除头、鳞(皮和壳)、内脏、骨头(刺)、压碎或切成块、切片、冷藏、冷冻、冷藏、盐渍、干燥和包装。

注:熟水产品、水产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

(2)水生植物

1.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绿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

2.将水生植物整体或通过去根、去棱、去尖、切块、漂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产品,以及将产品整体或通过去根、去棱、去尖、切块、烘干、干燥(脱水)、粉碎等处理和包装的产品。

注:罐头制品(包括软罐头)不属于食用农产品范围。

(三)水产品综合利用初加工产品

食用初级产品是将食用价值较低的鱼、虾、贝、藻、水产品经压榨(分离)、浓缩、干燥、粉碎、冷冻冷藏制成。如鱼粉、鱼油、海藻胶、鱼鳞胶、鱼露(汁)、虾酱、鱼籽、鱼肝酱等。

注:各种产品如乳剂、胶囊、滴剂等。用鱼油和海洋动物脂肪生产的不在食用农产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