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是怎么回事?

工伤复发是指老职工旧伤复发,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报销。

苏州发布《市发改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职工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自2009年6月5日至10月执行。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自愿支付。

扩展数据:

旧伤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从次月起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对老工伤人员治疗旧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单位填写《苏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携带老工伤人员申报表、老工伤人员居民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费用明细清单、医疗票据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老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配置、更换或者维护辅助器具的,由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填写《苏州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后,在指定配置机构配置、更换、维修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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