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师申请考试的要求
1,参加药师资格考试;需取得药学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人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人不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的,在纪律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违纪未满2年的。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高等学校毕业学历或学位。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当年的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论单位性质和户籍,均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报名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描述:
(1)报考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药学工作;
(2)报名参加初级药师/药师/主管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条件中对学历的要求参照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在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
扩展数据:
1.药师考试时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全国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
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已确定为:5月14日、5月15日、5月21日、5月22日,其中2016年初级药师/初级药师/主管药师考试为5月14日、5月65438+。
2.药师考试科目:初级药师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
3.药师考试合格标准:初级、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药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