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工信局有哪些部门?
地址:宝鸡行政中心1号楼
电话:0917-3260476
(1)办公室
负责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策的监督;负责文电、机要文件、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管理、后勤服务、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NPC议案、建议和CPPCC提案。
(2)人事教育科(退休人员服务科)
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
(三)综合法律法规科
负责起草相关综合性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组织起草和协调综合性经济法规;制定相应的行业法规;监督检查经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相关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承担规范性文件起草和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工作。
(4)规划科
综合分析全市工业、非公有制经济、信息化等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全市工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信息工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行业规划和行业计划;负责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项目、产业和产品的备案、审核、确认和审批;负责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审批和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市本级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技术改造项目的运行、监控和资金管理,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经济运行科
统计、监测和分析全市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调控工业经济正常运行,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提出经济运行年度和短期调控目标和措施,跟踪监督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协调解决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省属企业科
负责联系和支持宝中省内企业发展,做好在华企业生产经营、改革重组、招商引资、联合合作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参加政府安排的各类招商引资、展示交易、贸易洽谈,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承办市内大型企业、集团的办公室工作。
⑺科学和技术科
负责贯彻省、市促进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的方针政策,提出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规划、指导和认证,负责辖区内企业设立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评审、推荐和申报;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负责编制全市工业新产品开发计划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负责全市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和鉴定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扶持名牌产品;贯彻国家节约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推行清洁生产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工业节能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全市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再利用和新能源开发的对策和建议。
(8)装备工业科
组织协调装备工业振兴发展,推动机械制造等装备制造业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市装备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自主组织、协调和应用。组织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参与组织装备制造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装备工业的调查分析,做好装备工业发展的基础工作,负责联系国内外有关行业组织,组织和参与装备工业和企业的调整重组。
(9)消费品工业组
负责全市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的管理;参与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和相关行业规划,监测分析相关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引导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负责全市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的管理,承担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㈩原材料工业科
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化工、建材等行业的管理,研究市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和应用。
(Xi)中小企业发展科
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和县工业园区发展,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中小企业产业化合理布局,推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组织和指导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审核和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的监管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信息促进科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法规并监督实施;审核各部门、各县的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引导电子商务、社会服务等领域信息化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科技推广和行业管理;引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通信产业发展,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核、论证、监督和竣工验收;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保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和专用通信网以及电信和信息服务市场的运营进行监管和服务,推进电信普遍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政府信息化相关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负责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发布,提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信息化发展、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和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
(十三)网络和信息安全科
指导和监督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指导和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工作;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负责信息网络建设市场的宏观管理;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市电子信息市场和信息服务市场;负责全市信息网络和管道的规划和建设。
(14)电子政府和软件服务科
承担推进电子政务发展,协调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协调解决全市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全市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执行国家有关软件、系统集成和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全市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软件服务外包,承担全市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监管的管理责任;指导市县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的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信息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本市信息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美联社企业版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所属县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调研;承担市联社直属城镇集体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发展融资、稳定、安全、教育培训、产权界定、资产核实、资产评估和统计;履行协会作为城镇集体企业出资人的资格,促进协会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6)监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