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哪里可以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
可现场领取,也可邮寄领取,具体视当地人事考试网或人社局发布的领取通知而定。一般每年的收证时间在次年3月左右,陆续下发通知收证,但各地区的收证时间不一样,有的地区也是6、7月份在收证。
扩展数据
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执业药师认证中心,考试工作委托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月。
第三条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类别。
药学考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考试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第四条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者药学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免于参加药学专业知识(一)和药学专业知识(二)考试,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考试。
取得中医或中药学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一)和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部分科目免试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第六条符合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条件的人员,应当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注册。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部门、直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七条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学、中专或高考定点学校。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