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
2.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报销30%,每次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报销20%,每次就诊检查费和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处方1元每贴;
6、乡镇合作医疗门诊补偿限额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