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最新防疫政策
1.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密切接触者,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
3.对密切联系者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对在高危地区居住过7天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5.对在中等风险区居住过7天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6.对于在低危区居住7天以内的:离开低危区4-7天的,接受3天检查;离开低风险区不到3天的,在离开当天起的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7.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各种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查验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近期居住在高、中、低风险地区的人员,解除隔离后返回目的地的外来人员,外省(回苏州)人员,提前24小时通过“来(回)苏人员信息登记平台”向目的地社区(村)、宾馆、单位自行申报或报告,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
9.所有来(回)苏州的人员,一到就必须完成1“落地检查”。国外(回国)来本省的,要进行3天3次考察。对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会进行短信提醒,然后指派编码管理。主张来(回)苏州的人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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