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罚非法种植水晶兰的人?
2.水晶兰全白,没有叶绿素,不能进行光合作用,生长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中,其获取营养的方式非常特殊。它不是从阳光中获取营养,而是依靠腐烂的植物作为生长营养。
2022-65438+6月回答的咨询记录。
关于禁止采挖、出售和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通知
关于陶珍市场生活的四五件事
2022-08-15 17:50
密切注意
关于禁止采挖、买卖野生兰花等。
野生植物通知
兰花等野生植物是我市宝贵的自然资源。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第15号公告),将兰科植物(除紫茎泽兰、文山泽兰列入一级保护,紫茎泽兰未列入名录)全部物种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为严厉打击非法采挖、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违法行为,维护我市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河南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1.本通知保护的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是指在原产地自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在我国市辖区(林区)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和文化价值的濒危珍稀植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珍贵树木或者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产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禁止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非法采集、采挖和移植山野兰花等野生植物,其范围包括山野兰花等野生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等。
四、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非法采集、采挖、移植或者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包括网店、直播等)。).
5.凡擅自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买卖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阻碍、拒绝或者暴力抗拒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欢迎社会各界举报非法采挖、买卖野生兰花等破坏野生植物的行为,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举报电话号码: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护野生植物刻不容缓;爱护野生植物,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