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的基础工作

1.收到处方后,将处方内容、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症等。应在部署前仔细检查。

2.与处方有关的事项按照《处方制度》执行。配制时应小心。

3、粉剂和胶囊重量差限值及检验方法符合有关规定。

4.含毒药、限剧药、麻药的处方调配按《毒药、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药、演练管理规定办理。

5.配方中必须使用符合医疗规范的原辅料。遇有变质或标签模糊的药品,要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再调配。

6.中药方剂需要根据医学要求,采用煎服、煎服、内服等特殊煎煮方法进行炮制,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7.对于开具的处方,应在瓶标或药袋上详细写明服用方法。所有产生沉淀的乳剂、混悬剂、液体处方必须标明“服用前摇匀”,外用应标明“使用前摇匀”和“不宜内服”字样。发药时要耐心向患者解释,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8、急诊处方必须准备好,其余按顺序进行。

9、调整室内药瓶补充时,必须仔细检查。配药台和药瓶的存放应保持清洁,并放置在固定的地方。用具用后立即洗净,放回原处。1,制剂室必须具备配制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的还应具备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配制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的配制规程,确定配制程序,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制剂中使用的原料、溶剂和其他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医疗标准。

4.编制前后填写编制清单,以便核对,作为消耗和入账的依据,并由编制人签字。

5、每配一个制剂,所需药物应集中在制剂台土中,称量时仔细核对。

6.使用有毒、限用、戏剧性药品和麻醉剂时,应按照《有毒、限用、戏剧性药品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的规定,佩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7.对制剂室配制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测(大规模输液必须进行热源检测)以保证质量。应明确标明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和制备日期。

8.药剂科要对经常配制的各种制剂进行收集和登记,详细写明配制方法和试验经验,以便今后提供准确的生产技术资料。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医院的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的采购计划、不同季节的发病率、过去的历史数据和储备定额等因素制定。

(2)计划和预算批准后,应复印两份。一份送制药公司作为合同供货计划,另一份留在药剂科备查。

2.验收(1)后购进、调拨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代理人根据原始凭证填写。

(2)检验员负责检查药品的规格和质量性能,必要时进行分析、检验或校准。

3.药物储存

(1)药库应根据药品的性质进行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早腐、霉变。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单独保管,编号管理,并设库随时登记在卡,确保帐货相符。

(3)毒性受限剧药的保密按照《毒性受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引领头发

(1)各部门要从药房领药,特殊情况除外,一般定期领取。当你收集它的时候填写正式的索赔表格。

(2)收发药品时,如果库存不足,必须先联系用户减少药品用量,购买后再补发。

(3)发出的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接收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作为药房登记凭证,另一份由接收单位留存。

5.统计补偿

(1)药品统计报表应准确及时,按期报送指定单位。(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月末对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限量剧药、贵重药品进行盘点,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当月消耗量。

(三)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照《毒药、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按照国家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负责保管物料的药剂工在交接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