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企业增值税税率如何从7月1,2017调整?
7月增值税税率由1简并后,纳税人销售中药饮片按11%征收增值税,销售中成药按17%征收增值税。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今年7月起,将增值税税率从四级下调至17%、11%、6%三档,取消13%的税率;将农产品、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3%降至11%。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各种动植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农产品中的药用植物是指可作为中药原料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等。上述药用植物加工而成的饮片、碎条、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该货物的征税范围。中成药不属于该商品的征税范围。因此,中药饮片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扩展数据: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3%,但下列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空调、热水、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薄膜、农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零税率出口货物;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也从事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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