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医保零星报销表上的转诊费用是多少?怎么算?

转诊是指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在本单位治疗的患者转到另一医疗预防机构进行治疗或治疗的制度。如未办理相关转诊手续,产生的费用由本人承担。

以下不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自费就医(无定点就医医院或无转诊单)、自费购药、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要求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餐费、陪护费、营养费、输血费(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取暖降温费、救护车费、优抚费等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骨科、整容、种植牙、假肢、器官移植、点名手术费、咨询费等。;

5、报销范围内,超出限额。

扩展数据: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用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用限额50元。

(2)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

(3)二级医院就医报销3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医报销20%,每次检查费、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所附处方限定为1元。

(6)乡级合作医疗门诊年补偿限额为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1,药费:辅助检查:心电图、X线透视、摄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检查费200元;手术费用(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报销1000元)。

2.60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每天治疗护理费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超过5000元的,应进行阶段性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放化疗年度补偿限额为1.65,438+0.000元。

百度百科-推荐

百度百科-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