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需要哪些报关资料?
然后在电子商务加工贸易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合同审批。
一、为加工贸易批准证书提供以下文件和材料:
(一)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经营企业盖章的《加工贸易批准证书申请表》。
(二)、进出口业务经营权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贸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原件)和加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企业签署的进出口合同(原件)。
(5)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加工协议(合同)原件。
(六)审批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填写加工贸易手册
三、手册在海关备案
有关经营单位应在对外签订加工合同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下列有关文件到有关单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加工单位或外贸(工贸)公司营业执照。
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
对外经贸部批准的项目,还应提供外经贸部批准的文件。
与国外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如保函或保证金。
四、加工进出口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一)进料加工货物进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1一式三份,填写进出口货物的数量、价值、规格等项目并由海关认可的报关单位签字。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进出口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以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出口外汇核销单。海关对上述文件进行审核,
(2)接受检查。根据海关法,海关查验货物时,报关员应在场,并负责搬动货物、开箱和重新包装货物。
(三)办理缴纳税费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进口税;①加工装配合同项下为制成品复出口而进口的物料;(二)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的直接用于加工生产企业出口产品,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燃料油,以及加工企业生产自用的发电用油;③进口合理数量的材料,用于安装和加固机械设备;为了加强对工业生产的管理,外商提供了微型计算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电话等进口管理设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章征收进口税费;①加工生产进口的办公用品;(二)海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范围以外的加工贸易货物;③加工装配合同项下的进口料件和设备,按规定收取海关监管费。
(4)根据发布。企业妥善申报、办理查验和缴纳税费手续、领取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后,即可将货物运离海关监管场所。
(五)到相关退税分局办理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