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重大疾病范围
1.恶性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疗(含内分泌特异性抗肿瘤治疗)、介入性抗肿瘤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和中药抗肿瘤治疗;
2.严重精神疾病治疗:精神分裂症、癫痫伴精神障碍、强迫症、躁狂症、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抑郁症(中度或重度);
3、重症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
4.肾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形不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主要分为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治疗的(紧急抢救除外)、因自身违法行为受到伤害的、因医疗事故受到伤害的、因自杀接受治疗的(精神病除外)、患职业病、工伤或旧伤复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责任事故造成的食物中毒、医疗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给予照顾。
《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旷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