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和行政编有什么区别?

1993年,我国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除地工以外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定义:我国干部的身份很复杂。确实如一些网友所说,公务员队伍其实是一个比较小的队伍。很多人把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工作人员的收入作为公务员收入比较高的论据,我就全部列出来了。

也就是说,我们所看到的,如史志办(政府)、党史研究室(党委)、考试院、组织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分配处(人事局)、电教中心(组织部)等等,都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这里的工作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然后是政府办的,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有明显的党政机关特征,而且不全是公务员。其中相当一部分刚好有干部身份,就是事业编制、事业编制、行政岗位。即使是领导干部,也不一定都是公务员。你一关注就能明白,在组织部或者政府的红头文件里,被任命的一般都是公务员,而被任命的肯定不是公务员。这么说吧,具有典型特征的行政机关,比如财政局、人事局、经贸局、周边局等,真正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也就是占全部工作人员的40%-50%。

再说说其他机构,比如学校。学校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也有一定的行政职能,所以学校里有些人有公务员身份,学校里的老师(临时工除外)都是干部,事业编制(吃财政拨款);卫生局是一个特殊的行政机关。比如防疫站和少数没有改制的医院,都是事业单位。虽然有些医院改制后成为了企业单位,但里面的工作人员还是保留了原来的身份,或为干部或为工人,或为行政或事业编制。然后是粮食局,也是专门的机关。因为这个部门的行政职能日益减少,很多地方都进行了粮食系统的改革,所以粮食系统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不是公务员。除此之外,具有行政职能的企业,如电力公司、电信公司、药材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有的地方是事业单位),改制后都变成了企业,但由于这些企业在2002年之前都是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所以这里的工作人员大多是事业编制或行政编制。很多人认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原来的公务员变成了工人。其实这是不对的。机构已经重组,但人还没有。而且这类单位的领导干部大多是组织部任命的,基本都是事业编制或者行政编制。(当然,少数员工除外)

除了银行之外,银行系统的重组也在进行中。也可以说银行是法人性质的,但是银行里的工作人员(临时工除外)大部分也是事业编制,银行的领导,从中央到地方都是组织部门任命的,基本都是行政编制。

除此之外,烟草公司、旅游公司(少数地方也叫旅游局)、石油公司等企业也比较特殊。特殊的是,在市场没有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它们还具有一定的类似于行政职能的功能。因此,这些公司中的领导层几乎完全是行政或事业编制。

最后重申一下,事业编制虽然是干部,但绝对不是公务员,行政编制也不一定是公务员;真正的公务员只是行政编制的一部分。所以,公务员队伍是相当数量的队伍。

而真正的团队是有事业编制的庞大人员!这些人拿的是职称工资。本科学历的拿初级职称工资,而中高级职能可以通过考试和考核轻松获得。所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比较高。

真正有公务员身份的,拿的是职级工资,也有本科学历。如果不是领导干部,还得能挣办事员或办事员的工资,所以工资会很低。相对于事业单位(包括教师),有中级职称的相当于公务员中的正厅级领导干部,有高级职称的在公务员中拿县级工资。所以在一个地方,能拿到县级工资的公务员只有三个(县长、书记、CPPCC主席),而事业单位却有大量,包括高级教师、高级农艺师、会计师、经济师等10人。而且大部分公务员都比不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般来说,政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是行政单位,采用行政编制。但由于机构改革后难以增加行政编制,工作量越来越大,很多行政单位采取了增加事业编制的做法来增加人员。但由于政府机构的编制一般限制在行政编制的15%,对于需要大量人员的单位,通常采用一些局或所、队、中心的核定机构,如省交通厅下属的公路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社保基金管理局等。现行《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提到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因为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所以采用了事业编制,绕过了行政编制,当然也就造成了越来越为人诟病的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