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征收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2013)
(一)鲜果树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是:
1.鲜果树最大密度:每公顷1665棵桃树(每亩111棵桃树);苹果树、梨树、杏树、李树、樱桃树等鲜果类树每公顷1245株(每亩83株);矮化密植园最大密度不得超过每公顷1665株(每亩111株)。
2.鲜果树的补偿标准(按单株干径确定)为:
干直径:厘米
每株:元
种类
3-5
5-8
8-11
11-14
14-17
17-20
20-23
23-26
26
超过
桃子50-8080-120120-210-300300-440440-570570-660660-750750苹果70-165438。
隶书70-
110110-
200200-
345345-
510510-
660660-
765765-
870870-
975
975杏树
李子淑和
其他鲜果树70-
110
110-
200
200-
300
300-
440
440-
570
570-
660
660-
765
765-
870
870
3厘米以下嫁接鲜果树每棵40-50元;未嫁接的,嫁接后补偿50%。
(二)干果树种的最大密度和补偿标准是:
1.干果树最大密度:板栗树、枣树最大密度为每公顷1665株(每亩111株),核桃树、柿树最大密度为每公顷1245株(每亩83株)。
2.干果树(按单株干径确定)的补偿标准为:
干直径:厘米
每株:元
种类
3-5
5-8
8-11
11-14
14-17
17-20
20-23
23-26
26-30
30
超过
栗树
核桃树70-
150150-
400400-
650650-
10001000-
12501250-
15001500-
18001800-
21002100-
24002400-
2800枣和柿子
树木和其他
干果树70-
110
110-
200
200-
390
390-
650
650-
910
910-
1200
1200-
1400
1400-
1650
1650-
1800
1800
嫁接3厘米以下的干果树,每株补偿40-60元;未嫁接的,嫁接后补偿50%。
(三)树冠不齐、进入果实衰退期的各类果树,单株补偿标准按树冠整齐的单株补偿标准的50%-80%计算;没有树冠,根部长出枝条的,每株补偿40元;枯死的果树不予补偿;移植果树时间不满1年的,按各类单株补偿标准的20%计算单株补偿标准;其他的不好确定?各类果树补偿标准已评估确定。第四条温室鲜果树(含葡萄)补偿标准通过评估确定。第五条露地葡萄补偿标准按单位面积年产值的三倍计算。单位面积年产值等于单位面积产量乘以价格。
(1)单位面积产量为:
1.二至三岁学生为每公顷10500-21000斤(每亩700-1400斤)。
2.三到五岁每公顷21000-45000斤(每亩1400-3000斤)。
3.五至七年生,每公顷45000-60000公斤(亩产3000-4000公斤)。
4.七年以上的人每公顷60000-30000公斤(每亩4000-2000公斤)。
(二)价格按上年平均价格计算。
(三)一年生葡萄,按二年生葡萄标准的50%补偿。
(4)葡萄杆、铁丝等辅助设施每公顷补偿1.5-3万元(每亩1.0-2.0万元)。第六类苗圃补偿标准是:
(1)果树苗圃补偿标准:一年生嫁接苗圃按其所在乡(镇)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3倍计算,二年生嫁接苗圃按其所在乡(镇)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三年生嫁接苗圃按其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6倍计算;苗圃嫁接苗按相应年份育苗?托儿所补偿50%;半成熟苗木苗圃按嫁接苗苗圃相应年限的80%补偿;
(2)一般苗圃补偿标准:改良速生树种两年以上的,按所在乡(镇)前三年耕地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两年以上按年生长量的50%计算;其他林木苗圃补偿标准难以确定的,通过评估确定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