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药店药品的常用名和商品名。药品商品名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特定企业使用的某些药品的专用名称。商品名比通用名更容易记忆和阅读。我们来看看药店里药品的常用名和商品名。
药店药品通用名、商品名1:指我国药品通用名。药典委员会根据《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制定并报卫生部备案的药品法定名称为我国相同成分或配方的药品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因此,上市流通的药品标签、说明书或包装上必须使用通用名称。
又称国际通用药品名称(INN)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名称。INN通常指的是活性药物物质,而不是最终药物,所以一种药物只有一个通用名,比商品名使用起来更方便。
比如阿司匹林、普萘洛尔、布洛芬等。
商品名:由药品生产企业自行确定,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名称。它是专有的,不能复制。在一个通用名称下,由于生产厂家不同,可能会有多个商品名称。一般来说,通用名相同的药物,其有效成分是相同的。
通常是针对药物的最终产品,即含有一种或多种活性成分,其剂量和剂型已经确定的药物。和商标一样,可以注册申请专利保护。代表着医药企业的形象和产品的声誉。
比如脑复康、肝康、板蓝根等等。
化学名:根据其化学结构式命名,以一个母体为基本结构,然后标注其他取代基的位置和名称。
例如,N-(4-羟基苯基)乙酰胺。
药店药品通用名、商品名是指中国药典委员会根据《中国药品通用名命名原则》制定的药品名称。在药品的包装上,印有药品的名称。
药品名称分为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同一药品的通用名必须相同。商品名是不同药企给自己的制剂产品起的名字,注册后拥有专用权。因此,不同药厂生产的同一种药物的制剂产品往往有不同的商品名。比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烧药,不同药厂生产的其制剂的商品名为泰诺、百服白、必力通。
中国药典委员会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制定的药品名称,称为中国药品通用名称。通用名的特点是具有普适性,即同一种药物无论在哪里生产都可以使用。
药品的通用名尽量反映药品的本质,名称要科学、清晰、简短。通用名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物的主要化学成分,如对乙酰氨基酚、氢氯噻嗪、磺胺嘧啶、格列吡嗪等。
药物制剂含有两种以上成分,所有药品名称不能缩写的,应当在可以缩写的成分前加“复方”二字,如复方氨酚烷胺、复方大青叶、复方甘草片等。
药品的商品名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由特定企业使用的药品专用名称,如阿斯利康生产的洛赛克、山东新华制药生产的艾菲乐等。
商品名比通用名更容易记忆和阅读,但一种药物有多个名称,如肝康、快克,其通用名为复方扑热息痛、金刚烷胺;百优解和欧姆龙表面上是不同的药物,但它们的俗称都是盐酸氟西汀胶囊。
如果吸毒者不知道药物的成分,就会出现重复用药、禁忌症、过敏反应等严重后果。为了药品安全,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从2007年5月1日起,医生开具处方时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称。
有些药品的商品名是品牌名,是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品牌,为自己的产品注册的。现在国家对商号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规定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可以申请药品商品名:①在保护期、过渡期或监测期内具有新化学结构和新活性成分的药品;②在中国有复合专利且专利在有效期内的药物。
为了鼓励新药的研发,保护研发者的利益,各国都对新药进行保护。一般国际上药品的最长保护期是20年,国内药品是10年,过渡期5年。监测期自新药批准生产之日起不超过5年。
如果国产药品处于保护期、过渡期和监测期,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会批准其他企业生产、变更剂型和进口。
查找药品商品名可以在SFDA网站的基本数据中找到。目前国内药品商品名7000多个,进口药品商品名6000多个。这些数据是动态的,随着商品名和药品进口的批准而定期更新。需要注意的是,超过7000个商品名并不意味着超过7000种药物,因为同一种药物的不同剂型和规格可以使用同一个商品名。如山东新华制药的红优(克拉霉素)有四个记录,分别是片剂(0.25g)、颗粒剂(1.0g:50mg)、颗粒剂(2.0g:0.1g)、胶囊剂(0.125g)。
药店常用的药品名称和商品名3药品名称有四种:化学名、通用名、别名和商品名。
化学名:根据药物的确切化学结构来命名,很科学。在实际应用中,化学名称多用于专业领域,其价值主要体现在学术方面。
通用名:是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法定名称,与国际通用的药品名称、中国药典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标准一致。
别名:毒品的别名主要是某些历史原因造成的。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的药物的名称是该药物的习惯名称。虽然不规范,但在民间广泛使用。要掌握药品零售中常用药品的别名。比如对乙酰氨基酚的别名是扑热息痛,诺氟沙星的别名是诺氟沙星。
毒品的别名不受使用限制,受法律保护。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别名从2007年1起停止使用。
商品名:由医药企业或医药R&D公司为药品上市流通和知识产权保护而命名,并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由于生产企业、制剂工艺、商标注册、剂型和规格的不同,一种药物可能有多个商品名。
众所周知的药物叫碧力通、百福宁、泰诺。它们实际上是同一种药物。它们的俗名是对乙酰氨基酚,别名是扑热息痛,化学名是N-(4-羟基苯基)乙酰胺。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药物的通用名。一种药物可以有许多商品名,但只有一个通用名。因此,服药前应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并在说明书中详细标注药物的通用名和商品名,避免因重复使用或误服药物而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