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山东大学校区招聘简章21人

#医生招聘#简介2021山东省泰安市中心医院面向山东大学校区招聘21人才,报名时间为:2021 3月11(上午8:30)至3月16(下午1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细则》(鲁人社发[2065 438+05]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完善“山东人才直通车”体系,促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在山东就业。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岗位、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与岗位的身体条件相适应;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山东大学202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报考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1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无法申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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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不能凭学历申请工作。

3.候选人不能申请与他们有亲属关系的职位。

(3)其他

1.考生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1、31年9月前取得。

2.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必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三、岗位和待遇

2021泰安市中心医院山东大学校区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具体要求详见2021泰安市中心医院山东大学校区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此次招聘被认定为公立医院备案制度,纳入人事控制总管理。相关待遇按照泰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文件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活动按照发放简章、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面试、签订三方聘用协议、考察体检、公示和取得学历及相关资格后聘用的程序进行。

发行了一本小册子

山东大学、泰安市中心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在线注册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需提交报名表、近期免冠2寸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命名为:岗位+姓名+专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zp2021@163.com。

报名时间为:2021 3月11(上午8:30)至3月16(下午16:30)。

2.资格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请申请人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3)面试

泰安市中心医院成立面试工作组,组织面试。面试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基本政策法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和山东大学官网公布。

(四)签订聘用协议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布。现场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可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调查

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取得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后,列为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考察可以采取多种方式,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并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核被考察对象的档案,审核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检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检查对象,并写出书面检查意见。

(6)体检

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40号)执行,国家其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得录用;在体验过程中,如有与体检工作人员串通或要求他人代替体检、调换、更换化验单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7)宣传和就业

体检合格者,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出具《事业单位招聘备案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备案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不诚信的报考者,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诚信档案。

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通则办事。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相关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监督电话:0538-6298308(泰安市中心医院人事处)0538-6298583(泰安市中心医院监督处)

3.本《通则》由泰安市中心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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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泰安市中心医院面向山东大学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2021泰安市中心医院山东大学校区招聘报名表。docx

2021泰安市中心医院山东大学校园人才招聘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