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中有毒药材的警示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含毒性中药饮片中成药质量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这份文件,2013年底前,产品中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材企业,必须在说明书中明确毒性成分,并添加警示。
通报称,凡处方中含有《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中记载的28种毒性药材制成的中成药品种(含毒性炮制品),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应在其说明书的成分项下注明毒性中药饮片名称,并在相应位置增加警示:“本品含有×××”。
《通知》明确表示,处方中含有已被证明有毒性、易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其他品种中成药,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也应按照上述要求修改说明书。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新规定也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中成药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