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药品的包装盒设计得简单朴素?
首先,基于广大市民反映药品包装华而不实,只看到商品名,看不到化学名,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2006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又称24号令,规定如下:第二十五条药品通用名称应当醒目、突出,其字体、字号、颜色必须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横向标签,必须在上方三分之一以内的显著位置标明;对于垂直标签,必须标注在右三分之一以内的显著位置;(二)不使用草书、篆书等难以辨认的字体,不使用斜体、镂空、阴影等形式修改字体;(三)字体颜色应为黑色或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深色背景形成鲜明对比;(四)除包装尺寸限制外,不能写在同一行内,也不允许写在分支内。
第二十六条药品的商品名不得书写通用名,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更加突出和明显,其字体就单个字面积而言,不得大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一半。
第二十七条禁止在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未注册商标和未经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药品名称。药品标签上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药品标签的边角上印制。含有文字的,以单个文字面积计算,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按照上面的规定,设计一个漂亮的包装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大部分药品都是处方药。一个设计良好的包装有什么用?医生才不管你包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