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疫情期间医疗保险业务调整通知(廊坊疫情期间医疗保险业务调整通知文件)
近期,廊坊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升级。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区县民政局、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相关机构陆续调整业务办理模式,倡导网上业务办理和电话咨询。廊坊医保近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亲爱的被保险人:
根据廊坊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扩散风险,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医疗保险经办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实施门诊特殊疾病长期处方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在符合处方规范、确保用药安全的条件下,放宽门诊特殊疾病患者门诊药品携带限额3个月。目前,我市具备住院资质的医院已全面向特殊疾病患者开放门诊。参保人可选择就近医院取药,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扎堆大医院就医取药,减少与其他患者排队,降低疫情扩散几率。
二、全面推行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办理。
一是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增减、信息修改等业务。,全部网上办理。原则上不再接受线上线下服务;
二是被保险人办理转诊、搬迁、意外伤害、出生建档等业务。,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特殊时期,建议您通过廊坊医保微信官方账号在线办理相关业务,不仅可以减少病毒感染的几率,也有助于抗击疫情。
三。报销业务的受理
凡是能直接落户的,包括异地安置、异地调动的,一律直接落户。原则上不再接受线上线下报销。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如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因疫情影响延期申报的,不受6个月申报时限的限制。
四、关于居民参保缴费
2021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将于2月25日结束。尚未办理2021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请尽快通过“廊坊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网上缴费方式完成缴费,以免因延迟缴费而无法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居民积极配合,和我们一起打赢这场抗击疫情的战役。衷心感谢您对医保的大力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