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感染报销比例
_北京:尼玛替韦片/利托那韦片等6种药品暂纳入医保。
为应对新的疫情,经国家医保局批准,北京市医保局暂时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麻黄碱口服液、小儿扑热息痛、安卡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索口服液等6种药品纳入北京市医保和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甲类药品执行。2022年12至18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
此外,为加大对新冠肺炎感染后可能发展为重症或危重症患者的治疗力度,近日,奈马韦片/利托那韦片也被纳入北京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北京市社区医院报销比例为90%。
_广东:互联网首诊抗原检测,广东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记者从广东省医保局获悉,广东于2022年2月20日出台政策,65438+2022支持参保患者“互联网+”首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广东省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加大对新冠肺炎抗原检测的支持力度。
5438年6月+2022年2月,省医保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internet plus)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含互联网医院和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首诊,规定符合规定的体检费和药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但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暂纳入全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新冠肺炎抗原检测的费用,按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_湖北:36种新冠肺炎药品暂纳入医保。
湖北省医保局2022年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保局批准,2022年2月29日起,小儿扑热息痛、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肺炎药品暂纳入湖北省医保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甲类药品执行。
_安徽:新冠肺炎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0%。
据安徽省医保局消息,明确参保人新冠肺炎在统筹地区普通门诊(急)治疗时,符合新冠肺炎感染诊疗方案等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和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_ Shandong:新冠肺炎症状在线咨询纳入医保报销。
据山东省医保局网站2022年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互联网感染医疗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互联网诊断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_陕西:234种新冠肺炎药品暂纳入医保。
据2022年2月22日“健康陕西发布”消息,陕西省医疗和社会保障局等三家单位联合发布通知。确诊和疑似患者将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感染防治方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药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和省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遴选的2种65438,对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明显。
_云南:41药品暂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2月30日65438通报,《云南省新冠肺炎感染者用药目录(试行第一版)》中的“桑菊银翘散”等41药品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新冠肺炎感染者费用负担。
_广西:15种新冠肺炎药品可用于医保。
据广西新闻网报道,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外感发热颗粒等15种药品暂纳入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自2022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2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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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前后多地疫情接近尾声。
中国科学院院士陈赛娟表示,近期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症状的人群中,重症病例主要集中在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春节快到了,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需要密切关注。
中国科学院院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转化医学国家重点基础设施(上海)陈赛娟团队、上海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范晓红团队联合攻关,在《医学前沿》杂志发表了研究论文《2022年中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奥米克隆亚型多样性及流行病学特征初步分析》。根据研究人员的初步判断,2023年元旦前后,北京、广州、上海、重庆等城市感染奥米克隆疫情的人数将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