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伍的目的和原则是什么?

除了少部分中草药单独使用外,大部分都是联合使用。因此,要达到预期的目的,必须掌握其配伍的适当性和禁忌。

(1)配伍根据疾病需要和药物性能,有目的地将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联合使用。配伍后,有些药物可能相互促进提高疗效,有些可能相互抑制减弱某些不良反应,配伍不当可能降低疗效或引起副作用,甚至增加毒性。在长期的实践中,中医和中国兽医将药物的配伍经验总结为单向、互需、互恐、互杀、互恶、相反等七种形式。《神农本草经》将这些药物之间的配伍关系称为“药物七情”

(1)单线单施盲药治病。若单用甘草解毒,单用蒲公英治疮肿。

②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相近的药物可发挥协同作用,增强疗效。比如大黄联合芒硝,可以明显增强通便作用。

③相功能方面有一些* * *药物,以一种药物为主,另一种药物为辅,可以提高主药的疗效。如黄芪(益气利湿)与茯苓(健脾利湿)合用,可提高黄芪的益气利湿作用。

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可以被另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比如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可以被生姜降低或消除,所以生半夏和生南星怕生姜。

⑤杀死一种药物可以减少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比如防风可以解毒砒霜,绿豆可以解毒巴豆,所以说防风杀砒霜,绿豆杀巴豆。在相互恐惧中,生姜降低或消除了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所以生姜杀死了生半夏和生南星。从上面可以看出,互相恐惧和互相残杀是一种兼容关系的两个方面。

⑥两种药物合用时,可相互牵制,降低作用或失去疗效。比如黄芩可以降低生姜的温性,莱菔子可以削弱党参的补气功能。

⑦反之,两药合用可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如甘草抗甘遂,附子抗半夏。

综上所述,期相结合可以提高疗效,应充分利用;在使用毒性药物或烈性药物时,要考虑使用相互恐惧、相互残杀;避免和禁止不相容和相反的药物。

(2)配伍禁忌药物“七情”中的对立、对立,基本都是配伍禁忌。

(3)妊娠禁忌症从临床应用来看,为了防止流产或对胎儿的损害,家畜妊娠期间应禁用或慎用某些药物。慎用包括活血化瘀、行气破滞、辛热滑利的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芒硝、附子、肉桂、干姜、石竹等。禁用药物多为毒性强或药性强的药物。如斑蝥、水蛭、虻虫、巴豆、大戟、芫花、甘遂、三棱、川芎、麝香、矮牵牛等。

(4)处方的组成不是同类药物的列表,也不是无效药物的组合。而是以治疗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药物,按照主辅辅使(原名君、臣、辅、使)的原则进行组织,使之发挥互补作用。现在它的意思如下:

①主(君)药是针对病因或主要症状起主要治疗作用的药物。

(2)辅(臣)药是帮助主药加强治疗作用的药物。

③辅助药物有三层含义。第一,用于治疗并发或继发综合征的药物;二是监督主药生产限制主药毒性或强药;第三是抗辅助作用,用于拒绝服药的人,对其进行治疗。比如在温热剂中加入少量感冒药,或者在感冒药中加入少量温热药,消除寒热相斥的现象。

(4)诱导月经的药物,或调解药性的药物。

以魏萍散为例,主要用于治疗脾胃湿热。方中苍术性温燥,除湿运脾,故为主药;厚朴有助于苍术祛湿、去痞,故为辅药;陈丕立气郁,故以为有助;甘草。可用于调和各种药物,生姜、大枣可用于调和脾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