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跤是什么意思?

摔跤是人们在不借用任何工具的情况下,用自己的力量征服自然的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人类最原始、最早的身体活动。虽然摔跤在很小的时候就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在古代奥运会开始的时候,它并不是一个正式的项目。摔跤在公元前708年的第18届古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也是五项运动项目之一。在古希腊,这是一项非常受重视和最受欢迎的比赛。在古代奥运会的摔跤比赛中,由于比赛不是按体重分级的,只有一个无差别的比赛,所以高水平的运动员往往是一些高大强壮的大力士。比赛时,参赛选手两人一组分开,双方可以用腿脚进攻,可以抓住对手身体的各个部位,也可以用头撞头,但严禁拳击。这种情况就像现代自由式摔跤。当时根据规则,比赛者必须三次落地对手的手臂和背部的一部分才算获胜。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格斗形式类似于现代古典式摔跤。当时输的一方被淘汰,然后每对的胜者互相竞争,直到决出胜者。如果参加摔跤的选手人数是奇数,最后一个没有对手的运动员(古希腊人称之为“埃菲尔”)可以直接参加决赛,这是一个被人鄙视的幸运儿。所以希腊人并不欣赏第一次没有对手的奇数运动员的胜利。当一个摔跤手获得冠军时,人们总是指出他不是几乎现代摔跤中“Afedadle”所知的所有简单方法,这些方法早在公元前八世纪就被古希腊人采用。在他们看来,摔跤是一项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运动,比赛时不仅需要灵敏的反应,还要合理运用身体各部位的肌肉力量,同时还要注意动作的优美和整齐,给人以美的享受。每次比赛都要先在摔跤场上浇上水,然后盖上一层土,让土让身体打滑。再加上水的渗透,人们更难用手抓住泥泞的身体,这也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当时希腊人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泥巴对强化皮肤有好处,运动员倒地也不会受伤。有时比赛在沙滩上进行。为了赢得摔跤比赛,许多运动员也用各种方法让自己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强壮。因为这样一来,对方就很难托住或托起自己,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据史料记载,公元前624年至公元前608年,斯巴达著名选手古斯波芬连续五次(从第39届到第43届)获得奥运会摔跤冠军,一时名声大噪。此后,米伦保持了近30年(公元前540年-公元前512年,连续6年)的奥林匹克摔跤冠军头衔,被誉为大力神的化身,也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古代奥运会的摔跤比赛是今天摔跤的先驱,由摔跤演变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