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对西药的分析:药品的杂质检查
杂质是指无治疗作用或影响药物稳定性和疗效,甚至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药物的纯度是指药物的纯度。在药物的研究、生产、供应和临床使用中,必须保证药物的纯度,以保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通常可以从结构、外观、理化常数、杂质检查、含量测定等方面来表示和评价药物的纯度,所以在药物的质量标准中规定了药物的纯度要求。药物中的杂质是影响纯度的主要因素。如果药物中的杂质超标,可能会改变理化常数,改变外观特征,影响药物的稳定性。杂质的增加也使含量明显降低或活性降低,毒副作用明显增加。所以药品的杂质检查是控制药品纯度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所以药品的杂质检查也可以称为纯度检查。
一般化学试剂不考虑杂质的生理功能,仅从可能发生的化学变化的影响来规定其杂质限量。所以一般来说,它不能代替临床药物的纯度。
随着分离检测技术的提高,通过对药物纯度的考察,可以进一步了解药物中某些杂质对疗效的影响或其毒副作用。并且随着原料的变化和生产方法、工艺的改进,药品中杂质检查项目或限度的要求也会相应改变或提高。
杂质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产过程中引入的;第二,药品在储存过程中,由于外界条件的影响,使其理化性质发生变化。
产品中会存在杂质,是因为所用原料不纯或部分原料反应不完全,反应的中间产物和副产物在精制时不能完全除去。在储存过程中,受温度、湿度、阳光、空气等外界条件的影响。,或由于微生物的作用,药物会发生水解、氧化、分解、异构化、晶型转变、聚合、潮解、霉变等变化,从而在药物中产生相关杂质。它不仅改变了药物的外观,而且降低了药物的稳定性和质量,甚至失去疗效或对人体有毒。
药物中的杂质按来源可分为一般杂质和特殊杂质。一般杂质是指在自然界中广泛分布,在各种药物的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容易引入的杂质,如酸、碱、水分、氯化物、硫酸盐、砷盐、重金属等。特殊杂质是指个别药品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引入的杂质。
药物中所含的杂质按其结构可分为无机杂质和有机杂质。按其性质也可分为信号杂质和有害杂质。信号杂质一般无害,但其含量可以反映药物的纯度水平。有害杂质对人体有害,质量标准中应严格控制。
药典规定的各种杂质检查项目,是指按照既定的工艺,在药品的生产和正常贮存过程中可能含有或产生的,需要控制的杂质。药典中没有规定的杂质一般不需要检查。必须严格控制危害人体健康和影响药物稳定性的杂质限量。
通常有三种杂质检测方法:
1.控制法:又称限度检查法,指取限量的待测杂质对照品制成对照溶液,取一定量的供试品制成供试品溶液,在相同条件下处理,比较反应结果(比色法或比浊法)。由于杂质不能完全去除,既能保证药物质量,又便于制造、储存和制剂生产,不影响疗效和毒性。对于药品中可能存在的杂质,允许有一定的限度,通常不要求测定其准确含量。
药典规定的杂质检查为限度检查。杂质限量是指药品中所含杂质的允许量。通常用百万分率来表示。必须严格控制危害人体健康和影响药物稳定性的杂质限量。检查时,纯杂质或对照品可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比较。
杂质限度=允许杂质量/供试品量×100% =标准溶液体积×标准溶液浓度/供试品量×100%。
或者L = V×C/S×100%。
也不需要对照标准溶液,只观察在一定条件下是否有阳性反应。
有些维持药物稳定性的防腐剂或稳定剂不算杂质,但要检查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药典检查除杂质检查外,还包括有效性和安全性两个方面。有效性检查是指某些药物的疗效需要检查的特定项目,如药物的制酸力、吸收度、孔隙率、冷冻度、粒径、结晶度等。安全性试验是指某些药物需要进行异常毒性、热原、降压物质、无菌等检查。
二、灵敏度法:指向试液中加入试剂,在一定的反应条件下,不能有阳性反应,从而判断试液中所含杂质是否符合限量规定。
3.比较法:指依法检查一定量的供试品,待测杂质的吸光度不大于规定的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