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申请时,哪些药品需要快速审批?

法律分析:1,以我国尚未上市销售的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以及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和制剂;

2.国内外未批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和生物制品;

3.抗艾滋病病毒和诊断、预防艾滋病的新药,治疗恶性肿瘤和罕见病的新药;

4.针对无法有效治疗的疾病的新药。

法律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九条国家医药产品监督管理局可以对下列新药申请实施快速审批:

(一)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以及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二)国内外未批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其制剂和生物制品;

(3)抗艾滋病病毒和诊断、预防艾滋病的新药,治疗恶性肿瘤和罕见病的新药;

(四)针对无有效治疗手段疾病的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