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实施绩效工资存在的问题
卫生系统绩效工资的问题教育方面的绩效工资主要是行政性的,非常严重,30岁的收入从新年第一天就知道了。人家一点希望都没有,是典型的一锅饭。当时建立人民公社的时候,也采取了分工协作的办法,实行的结果全国都知道。好在教师的工作量相对固定,变化不大,这种控制绩效工资总量的方法也能勉强实行。但是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量并不是全年固定的,会有很大的变化。年初对工资总额进行评级的做法,必然后患无穷。我认为卫生绩效工资与教育有本质区别,不能行政化。应该鼓励医务人员多劳多得,而不是多挣。要鼓励他们的积极性,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还要防止大处方被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卫生系统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一、实施范围
(一)本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实施范围仅限于2006年7月1日在以下单位登记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和科学研究机构。
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机构。
交通、海洋、地质勘探、测绘、气象和地震机构。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BR & gt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事业编制中包括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和管理机构。
其他机构。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各类企业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的企业,不纳入本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范围。
第二,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一)实行岗位工资制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其目前受聘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一至四级职务工资标准执行,执行一级职务工资标准的人员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五至七级职务工资标准;聘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执行第十一级至第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任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任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方式执行: (一)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受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十岗工资标准执行;受聘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十二岗工资标准执行;被聘为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13级岗位工资标准。标准化岗位设置完成并按规定批准后,专业技术人员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照本人目前所聘岗位(任命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措施是:部级岗位用人,执行一级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聘任部级副职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局级正职人员,执行三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处级正职人员,执行五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处级副职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处级正职人员,执行七级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处级副职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职员岗位人员,执行9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员,按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3.工人。
劳动者根据其目前所聘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措施为:聘用高级技师岗位人员,执行技师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技师岗位人员,执行技师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岗位人员,执行技术工人三级岗位工资标准;中级岗位聘用人员执行四级技术工人工资标准;聘用初级岗位人员,执行技术五级岗位工资标准;雇阿谀奉承?じじじじじじじじじ?洋葱肿?黑曜石肌呢?BR & gt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意见,并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有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的具体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实行薪级制。
工作人员应根据其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和职务,并结合其工作表现,变更相应的薪级和工资(表1至表3)。
改革年限是指不计算工龄的工作年限和在校学习年限,从1993起除试用期外的年度考核年限中扣除。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仅适用于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计算工龄问题)。在校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准。比国家学制短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学制的,按国家学制计算。
任期是指从任职当年到现任职务计算的年限。
变更和服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
如果工作人员的薪级低于较低一级岗位的薪级,可以按照较低一级岗位更改薪级,当前岗位的服务年限与较低一级岗位的服务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是从较高一级岗位聘用到较低一级岗位的。这项改革可以将原岗位和现岗位的工龄合并计算。
改革办法确定的薪级低于同等学历新员工薪级的,执行同等学历新员工薪级。
(3)绩效工资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引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方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应以员工的业绩和贡献为基础,合理拉大差距。
(四)实施补贴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补助范围和类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补助范围和类别正常增长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计划另行制定。
规范特岗补贴管理。对在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主设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第三,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对从事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具体办法由人事部和财政部另行制定。
事业单位新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绩效工资总额暂按上年12月份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规范的津贴补贴核定;有财政支持、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可以高于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应结合公益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完成公益性目标任务且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额;对未完成公益性目标任务、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额。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适当倾斜。
四、工资的正常调整
(a)薪级表的正常增长。
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个薪级,从次年6月1日起执行。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方法确定:
原薪级低于新聘岗位起薪级的,执行新聘岗位起薪级,第二年不正常增加薪级;原薪级达到新聘岗位起薪级的,薪级不变。
上级岗位调整到下级岗位时,薪级和工资不变。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之间的变动,按新聘岗位和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薪级和工资待遇。
(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同等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具体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4)调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增长和调节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力情况和特岗优惠政策,适时调整特岗津贴补贴标准。
五、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人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配置激励机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2.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等科技人员继续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逐步建立基础研究、战略性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建立国家重要人才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中国银行制定。
5对部分紧缺或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指导意见,选择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将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与单位社会经济效益和长远发展挂钩,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六,加强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一)建立工资分类管理制度。
国家主要负责制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政策和工资标准,对各类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进行政策指导和宏观管理,合理调节地区间、部门间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贯彻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调控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加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监督管理。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和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完善可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将工作人员工资收入纳入国家调控范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三)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和补贴核算办法》的规定,设置专门账簿进行核算管理。事业单位支付给工作人员的收入应当纳入专门的账簿核算,不得在账簿外列支。事业单位应当为工作人员个人工资建立银行账户,工资发放应当以银行卡形式进行。原则上不允许现金。
(4)严格收入分配纪律。
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实施后,各地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准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和工资分配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管理权限和职能,加强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加大对违反政策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政策多、资金渠道乱的现象,维护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
七、新聘人员工资
(一)应届学校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毕业生、中专毕业生590元,大专毕业生655元,本科毕业生685元,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含学制六年以上)、研究生、无硕士学位研究生710元。
试用期满后,上述人员按其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岗位工资标准,薪级按以下办法确定:初中毕业生执行1薪级,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2薪级,大专毕业生执行5薪级, 且高校毕业生实行薪级表7,具有双学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学制六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起薪标准为770元,博士研究生起薪标准为845元。岗位界定后,按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分别执行11和14的工资等级。
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转为充分就业,提前定级。当他们转为充分就业并定级后,薪级会定为1比2?BR & gt(二)新工人,实行学徒和熟练期制度。学徒期和熟练期的工资待遇,以及学徒期和熟练期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其他新录用人员,职位已明确的,按职位确定岗位工资,参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薪级工资;职位不明确的,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
八。相关政策
(1)中小学教师、护士岗位工资、薪级表增长10%。
(二)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继续按《国务院直辖市转发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一线科技队伍建设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74号)的规定执行。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任职务(岗位)设定变更职务工资和薪级表。转业时现任职务低于部队原职务的,按现任工资对应的职务变动工资。
(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运动员,根据其现任职务(岗位)变动岗位工资,薪级根据其职务并参照其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工资水平确定。
(5)事业单位原工资结构中的补贴比例,在本次改革增资中按30%计算。单位工资结构中补贴比例高于30%的部分,纳入改革后绩效工资总额;特岗工资比例增加部分暂予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岗补贴。
(六)事业单位未聘用或延期聘用合同制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确定。
(七)被授予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自1993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工资水平已按国家规定定高的,其工资等级可适当定高。
九、组织实施
这次在京的事业单位,属于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的,由人事部和财政部组织协调,各部门具体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少数部门除外)所属的地方机构和京外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县级以上城镇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人事部、财政部审批。
卫生院绩效工资核算方法1。指导思想和宗旨: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有利于调动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思路是实行基于工作数量和质量的激励分配机制,兼顾多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促进单位积极快速发展,为全镇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基本原则
(1)跟随?保证底薪,绩效考核,稳定?的原则。
(2)跟随?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跟随?因事设岗,以岗定责?的原则。
(4)跟随?薪酬以绩效核算为主,岗位补贴为辅?的原则。
(5)跟随?全面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6)跟随?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7)跟随?质量考核,考勤挂钩?的原则。
第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根据县劳动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分为基本绩效和激励绩效两部分。
1,基础性能部分。完成医院基本出勤,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拿到基础绩效部分,金额是档案绩效工资减去500元。
2.激励绩效部分。完成保健中心批准的岗位任务,根
根据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考核,如果达到90分,可以获得全额奖励绩效500元。(允许不足和超标)。
第四,激励性绩效工资核算。
(一)工程量核算(100分)
1,各部门基本任务。
住院医师月业务收入达到20000元,门诊医师达到8000元,检验科达到6000元,b超室达到1500元,放射科达到1500元,手术室达到3000元,护理部达到人均5000元,每增加业务1000元。药品、收费、后勤、任务金额654.38+06万元,每增加654.38+06万元加5分,每减少654.38+06万元加5分。
2、各部门奖励绩效核算。
(1),临床科室:手术4.5分(1例平均100元),助理1.5分;每次住院检查0.18分,每次辅助检查0.3分(平均15元/次),每小时输氧0.05分,住院每床日0.2分,每次门诊检查0.09分,每次中药治疗(费用50元)、针灸、理疗、牵引、按摩等1分。
分钟(按10元/次计算),心电监护每小时0.15分钟。收治病人2分,管理住院病人1分(要求甲级病历)。临床科室考核总成绩的30%提取为公共部分,其中10分补贴合格人员,其余按出勤平均分配;其余70%按个人考核得分折算。
(2)护理部:一级护理0.36分,二级护理0.24分,三级护理0.06分;静脉输液每次0.36元(扣除耗材后平均按6元计算),肌肉注射、皮试、静脉注射每次0.1分;管理每床日0.2分,输氧每小时0.05分,心电监护每小时0.15分,完成出院甲级病历1份。考核部门总分汇总后,每个合格人员补贴10分,其余按出勤平均分配。
(3)药剂科:西药、中成药0.1,草药0.1。
每次0.5分(平均每次按50元)。其他住院记账每次0.1分(平均每次50元)。评估总分根据出勤情况计算到个人。
(4)收费室:每次收费0.035分(平均50元),根据出勤情况奖励个人。
(5)医技科室:每张x光片0.4分,辐射补助0.4分。
(平均20元);心电图每次0.24分;每次b超0.4分(按平均20元计);每次检查0.3分(平均每次检查15元计算)。
(6)手术供应室:手术供应室每台手术得分1.5分(平均1.000元计算)。
(7)、炊事、洗衣房:出勤并保证每天4分任务的完成,
根据每月的食品和厨房卫生评价,可以上下浮动20%,根据每月洗涤的数量和质量,可以上下浮动20%。
3.特岗补贴。
(1),合作医疗:每次住院报销补助5元,其中审计1.5元,财务出纳1.5元,收费清单1元,审核汇总报销1元。门诊报销审核人员1次报销0.2元(主要凭付款收据),财务出纳每月定额补助60元,审核汇总每月定额补助30元。合疗门诊每次报销0.2元。
(2)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经办人员补助10元,申报、管理、报销补助10元,财政领取补助1.5元。
(3)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人员要服从全院统一管理,认真完成上级业务指导部门的工作任务,并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年终考核排名,发放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前八名激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金额分别为2400元、2100元、1800元、100元。后八位分别被扣1600元、14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4)护工:月基本工资600元,根据工作质量浮动100元。
(5)岗位津贴:院长每月津贴100元,副院长每月津贴60元;科室主任50元,副主任40元,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