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物,但可以作为传统食品、中药材添加。对吗?
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物,但可以添加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但是,按照卫生部的目录材料生产药食同源的产品,如果原料不是按照目录生产的,就是违法的。
违法生产销售的食品:
1,非法生产经营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因此,如果食品是无证生产经营的,可能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但从维护食品监管体系的角度来看,也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有些食品虽然已经超过保质期,但未必对人体健康有害,尤其是在超过保质期的时间很短的情况下。而生产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所以该食品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非法添加药物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如果食品中添加了非“传统上既是食品又是中药(第92页)(上接第83页)”的物质,即俗称“药食同源”的物质,则违反了上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添加药食同源的药物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但药物和食品显然具有不同的性质,一旦非法添加,就可能改变食品的性质,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