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中心医院疫情期间的预约流程
一.人员分类
第一类人员:高危区域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健康代码为黄色和红色的人员。
二类人员:一类人员以外的人员。
二、第一类人员来院及流程
参观医院
1.禹州市中心医院是一级人员的医疗机构,所有一级人员的门诊和住院病人都可以按照就医流程到中心医院就诊。
2.禹州市中医院是治疗第一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
医疗过程
1.需要治疗的第一类人需要联系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查看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提前与中心医院联系,告知医护人员控制情况。预约成功后,他们协调街道安排专车接送医生。诊疗结束后,他们安排专车接送医护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2.在隔离点对观察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常规诊疗服务由常驻医务人员提供;如需外出就医,隔离点工作人员核对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联系中心医院,预约并安排专车接送。实施闭环管理。
3.所有需要就诊的发烧患者都需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查看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提前与市中医院联系,告知医护人员控制情况。预约成功后,社区工作人员协调街道安排专车接送医生。诊疗结束后,安排专用转院车接回医护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4.有紧急抢救医疗需求者和即将分娩的孕妇请直接拨打急救电话120,同时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中心医院,告知接收医院对患者的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街道或隔离点工作人员会安排专车接送。孕妇、婴幼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人群可根据实际需要陪同就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者陪同就诊。医生出诊后,陪同人员应实施与患者相同的隔离控制措施。
三、第二类人员就诊医院及流程
参观医院
1.第二类人员到除中心医院以外的市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禹州市人民医院是收治二类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
医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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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紧急抢救医疗需求者和即将分娩的孕妇,请直接拨打急救电话120,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120救护车会联系相关医院,告知接收医院对医护人员的管控情况。诊疗结束后,社区会派车来接。孕妇、婴儿、行动不便患者等特殊人群可伴有48小时阴性核酸检测。医疗结束后,陪同人员应当实施与医疗患者相同的隔离和控制措施。
第四,医疗建议
鼓励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首先通过“互联网加诊疗”获得在线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教育、医疗指导、慢性病康复等服务,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就医。
高危地区人员、集中隔离人员和健康码为黄红的人员,外出就医全过程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向医疗机构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告知隔离控制情况。48小时内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非急诊医务人员,必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耐心等待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后,待结果报阴性后再入院治疗。
患者住院期间应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住院患者入院后,应按医院要求经常进行核酸检测,不得随意进出病房,未经探视,有序就诊。
对于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处方剂量可适当延长。通过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加强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的日常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患者的医疗需求分类救治,满足其基本和必要的医疗需求,并根据疫情情况逐步恢复医疗服务保障。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绝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禹州市中心医院24小时预约电话:0374-8880120;0374-8226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