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是什么意思?
十八反,一个基本的理论术语。中药配伍的一种禁忌。两种药物合用时,发生严重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称为相反。
“十八反曲”最早见于——何《儒林外史》:“本草明载十八反曲,一半用以攻吴,藻戟以抗草,参众皆反藜芦。”
根据文献记载,对比的药物有18种:甘草、芫花、甘遂、海藻;附子(包括川乌、草乌和附子)、川贝母、瓜蒌、半夏、白蔹和白芨;太子参、西洋参、丹参、沙参(沙参、北沙参)、苦参、玄参、阿莎丽、芍药(白芍、赤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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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药是否合用,历代医家说法不一。有些医生认为抗药合用会增强毒性,损害身体,所以强调抗药不能合用。除了神农的《本草经》建议“不可反用”,《本草经注》也强调反药不能同用。有些医生如《医学论》甚至描述了使用相反药物引起的中毒症状和抢救方法。
在现代临床和实验研究中,也有很多抗药合用引起中毒的案例,如贝母、乌头等。因此,中国药典(1963版)明确规定“表示恐、恶、反,是指正常情况下不得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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