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实行中西药品同病同效同价的意图是什么?
国务院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以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中药审评审批机制改革,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提高中药注册申请的技术指导水平和注册服务能力,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建立科技、医疗、中医药等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中药新药进入快速审评审批通道的有效机制。
以中医药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快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协调内外部技术评价力量,探索授予第三方中医药研究平台专业资质,承担国家级中医药技术评价工作。增加第三方中药新药注册检验机构。
完善中医药医疗保险管理措施。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具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有效性、经济性等因素,按规定合理确定目录甲、乙分类。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公布中医药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
一般中医诊疗项目继续按项目付费。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保险产品,建立保险公司与中医药机构的信息对接机制。支持保险公司和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中医服务项目和费用的监管。
扩展数据
《通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信用债券:
《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长期投资。
鼓励各级政府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加大对中医药领域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担保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高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处理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
新华报业网-重磅!国务院发文鼓励实行同病、同效、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