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真正的保健食品

从产品界面看,目前市场上有一大类既不是保健品也不是普通食品的产品存在,这样的产品在法律定位上不清晰,因此监管处于真空状态,对这类产品是该鼓励还是该控制,目前也没有明确的说法。

近日,“黄金大米”人体实验事件引发轩然大波,88岁中药药理学专家、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就“黄金大米”事件接受采访时称,“试验中的‘黄金大米’不是药品,也不是普通食品,应属保健食品范畴,可定为‘强化食品’……”,李院士的这一说法招来一片骂声。在此,我们暂且放下对“黄金大米”是否是保健食品的探讨,首先要深思的是社会大众甚至是专业人士对“保健食品”定义的认知。

中药药理学专家、工程院院士把转基因大米称为保健食品,社会大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更是五花八门,在微博上用“保健食品”四个字检索,不难发现这些观点:红糖一直是大众喜爱的养生保健食品,红糖具有化淤散寒、暖胃健脾、缓解疼痛的功效,且富含丰富的钙、铁等人体必需的矿物质与微量元素;大晚上的吃着西芹百合白果等配料……都是有益女性的保健食品;最牛的六种保健食品第一绿茶;第二红葡萄酒;第三豆浆;第四酸奶;第五骨头汤;第六蘑菇汤;中医认为,生食莲藕能凉血散淤,熟食能益肾补心,滋阴养血,可补五脏之虚,强身健体,补血,养血,是秋季绝佳的保健食品;驴属草食类动物,驴肉细嫩鲜美,是高蛋白、低脂肪的保健食品……

或许保健食品规则制定者或行业专家看到这会不以为然,笑称他们不懂保健食品。但是,根据当前尚遵循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4月30日颁布局令第19号)之规定,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行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食用安全”,并没有规定注册的才是保健食品,未注册的就不是保健食品,据此我们不能轻易下结论说李院士是错的,社会大众是错的。但众所周知,《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在起草过程中,其中一个主要的争论焦点就是什么是保健食品,如果《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不重视社会公众对“保健食品”的普遍认知,只能说是“鸵鸟心态”,这将为今后的普法自设障碍,更无利于行业规范。

保健食品行业还面临四大顽症:违法添加、违法宣称、非法营销和地下窝点。这四大顽症在各省市的监管过程中都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