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人口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指导意见》指出,人口卫生信息化是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既定医改目标的有效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有效落实和卫生计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当前,全国人口卫生信息化建设面临重大发展机遇,已进入“统筹规划、快速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

《指导意见》提出,按照“系统先行、整体设计、增强应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原则,在保证原有卫生信息化和人口计生信息化连续性的基础上,全面统筹建设以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一体化。国家、省、地、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是枢纽,居民健康卡是载体,信息标准和安全体系是保障,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是重点人口健康信息化工程。

《指导意见》确定了近期的几个重点工程,即以国家医保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为先导,以区域信息化示范工程扩大区域平台覆盖面,以四级平台建设为整体,实现六大业务应用和三大数据库信息。 广泛使用居民健康卡,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惠民,加强远程医疗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享受,提高服务可及性。

《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人口健康信息化的阶段性建设目标,最终建成全行业实用、可及、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方便人民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卫生计生科学管理水平。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已进入全面快速发展时期。目前,部分地区已通过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实现了人口健康信息共享和跨区域业务协同。全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网络全面建成,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远程医疗体系初具规模,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居民健康卡应用稳步推进,已成为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载体。覆盖6543.8+0.3亿人口的总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信息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日益健全,150多项标准和安全规范初步满足当前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需求。信息化在提高卫生计生服务和管理水平、改善群众就医感受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协调实施,加快进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生育政策作出总体部署,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出明确要求。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人口卫生信息化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通过一系列涉及信息消费、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宽带中国等重大民生政策,对人口健康信息化进行了规划和部署,指明了方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原有信息化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走访了十余个省份,并多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研讨。在保证原有卫生信息化和人口计生信息化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形成了人口卫生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思路,制定了《关于加快人口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人口卫生信息化建设原则、总体框架、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人口卫生信息化建设,更有效支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生育政策和卫生计生科学发展。总人口信息包括基本人口信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相关信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等。目前,国家和省级人口信息数据库已基本建立,覆盖全国人口信息6543.8+0.3亿,支持国家、省、地、县、乡、村四级计划生育服务应用。

电子健康档案是居民健康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保护、健康促进等)的规范化、科学化记录。).它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实现多渠道信息动态采集,满足居民自我保健、健康管理和健康决策需求的信息资源。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9个省份建立了省级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

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可以存储、管理、传输和复制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和图像等数字化信息。这是一种医疗记录。目前,全国已有370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医疗机构内部信息共享。江苏、浙江、河南、重庆等6个省份建立了省级电子病历数据库。

人口信息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这三个数据库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和电子病历数据库的基础信息通过全人群信息数据库提供。电子健康档案记录了个体整个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电子病历是电子健康档案的重要信息源。三个数据库通过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共享信息,实时动态更新,保证三个数据库基础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支持业务协同。人口健康信息化要建设标准统一、集成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卫生计生机构联动,实现所有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实时动态更新和整合,确保跨区域、跨业务合作。

地县级平台承载区域内多种卫生计生业务应用,是区域内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和枢纽,为省级平台提供区域内人口健康信息。省级平台形成全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索引数据库,是国家人口健康信息资源的重要支撑,也是国家平台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和综合决策的数据源。调度省内各级平台,连接业务系统,满足跨区域业务协同需求。国家平台统筹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综合监管、计划生育、中医药管理、新农合、应急指挥等功能,形成多主题数据库,突出信息整合和大数据应用,支撑国家人口健康管理和决策。

目前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等10省份。已建成省级信息平台,实现部分人群健康信息的实时采集和交换,支持跨区域业务协同,服务于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部分市县建立了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业务协同。六大业务应用是满足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业务需求的重要手段。,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依托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公共卫生服务应用建设的重点是建设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综合监管、食品安全、血液管理、健康教育等信息系统。,实现分级管理,提高业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计划生育业务应用建设重点建设国家和省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支持国家、省、地、县、乡、村四级应用,实现辖区内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医疗服务业务应用建设重点加强以电子病历(中西医)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并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医院内部和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通过远程医疗促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医保业务应用建设的重点是加快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省级和全国新农合系统对接,实现跨区域即时报告,促进医保医疗信息享受,提高新农合基金监管水平和效率。目前,北京、上海、安徽、江苏、河南、浙江、内蒙古、吉林、海南等9个省份的新农合省级信息系统与全国新农合系统联网,信息共享。上海、安徽、江苏、河南四省实现省内跨区域实时上报。

药品管理业务应用建设重点是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系统,支持基本药物监测管理,支持药品和医疗器械招标采购、配送和使用管理,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

综合管理业务应用建设着眼于提高人口健康信息综合分析利用能力,实现各项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管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支撑科学决策和政策规划。居民健康卡具有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金融服务等功能。目的是逐步统一不同医疗机构的就诊卡、免疫接种证、新农合证,方便居民预约挂号、接种疫苗、检查结果,方便居民获得持续、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服务全民全生命过程。

居民健康卡作为人民群众享受各项卫生计生服务的载体,在改变人民群众就医模式、优化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构建便捷、连续、可验证、互信、* * *享受的医疗服务流程,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提高跨机构、跨区域诊疗的及时性和质量,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促进医疗卫生业务协同和向健康服务业延伸发展,逐步解决群众就医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充分发挥居民健康卡的健康管理和便民利民功能,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出台了《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并制定了相关技术规范。目前,河南、内蒙古、辽宁、广东、江苏等15个省份以及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等大型医院开展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和应用工作。实现了多卡合一、跨机构跨地区就医一卡、费用实时结算、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动态记录和* * *共享,满足了急诊就医、异地信息共享和居民健康管理的需求。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有效提升信息安全保护能力、隐患排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信息安全保障与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重要信息系统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完成了分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和等级评估,每年开展等级评估和相关安全整改工作,实现动态安全。全国重要人群健康信息系统基本完成分级备案工作,地方区域信息平台和国家三级甲等医院积极开展等级保护建设。

按照国家电子签名法和国家密码管理相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基于CA电子认证技术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身份真实可靠、业务数据完整可信、用户行为规范可控、责任明确的网络信任体系,保障业务安全有效运行。目前,已有22家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电子认证监管平台合规性测试,遵循统一的证书格式标准和接口标准,实现了一证跨区域、全行业信息系统的通用、互认、互信。

在人口健康信息化中,明确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人口健康信息化的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中医机构等。)是人口健康信息的责任单位。明确不对外提供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的人群健康信息不得存储在境外。注重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的落实,妥善保护隐私,实现信息*。加快人口卫生信息化总体框架建设,当前要抓好几个重点工程,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全面、系统、快速推进。

1.关于全民医保信息化工程和金人工程。

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十二五”规划》,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牵头建设国家健康保险信息化工程,重点统筹中医药管理、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新农合等业务,建设国家信息平台,连接省级平台,推进区域平台建设,统筹六大业务应用,* * *享受三大数据库信息,实现信息整合和大数据应用,形成全行业实用* *。

按照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设人口总体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以出生登记信息和人口总体信息为主线,主要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建设国家和省级人口总体管理信息系统,支撑国家、省、地、县、乡、村六级应用。

总体来说,以两个项目整体推进为契机,统筹业务需求,加快国家和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软硬件配套、信息集成和大数据应用。

2.居民健康卡信息惠民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快居民健康卡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居民健康卡基础环境建设。继续以参加大医院和新农合的农民、新生儿、职业病高危人群、无偿献血者等四类人群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信息库作用,为群众免费发卡。推动大医院把居民健康卡作为精细化管理和便民利民的切入点,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持卡就医的方便、快捷和实惠。以推进金融IC卡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应用为契机,推动金融IC卡加载健康应用(居民健康卡)。继续坚持在保持主要功能、标准规范、关键系统和管理主体不变的前提下,与市民卡等其他公共服务卡“合卡多用”,方便群众“一卡多用”。

3.关于远程医疗信息惠民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实施远程医疗信息惠民工程。2010起,中央财政转移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目前,已有800多家医院开展了远程医疗服务,为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提高服务可及性、解决群众就医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通过建设国家远程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和省级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实用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云服务、视频联网等新技术,不断探索创新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建立健全远程医疗运行监管机制。

4.区域人口卫生信息化示范。

选择部分城市,示范推广上海市区域卫生信息化工作经验,以居民健康卡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卡为依托,以卫生计生协同服务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资源集约、流程科学、服务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新机制;推进区域内信息共享和医疗、公共卫生业务协同,建立防治结合的健康管理新模式;构建内部管理、外部监督、绩效考核、政府补偿的综合性区域卫生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政府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评价和考核能力和水平。

5.关于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2003年以来,我国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建成了覆盖国家、省、市三级的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在各类卫生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在现有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基础上,扩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覆盖范围,延伸至县级,提高各级卫生应急信息装备水平,提高卫生应急信息监测、分析和研判能力,实现预警评估、辅助决策、现场指挥、队伍和物资有效管理和调度,加强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运用多种通信手段构建卫生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完善应急指挥管理流程,不断建设和完善国家、省、市、县之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反应灵敏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6.关于中医药信息化。

中医药信息化是人口卫生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多年的建设,中医药信息化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中医医疗质量监控中心的建立,初步实现了中医医疗质量监控数据库上报的网络化;不断完善和更新各类中医药信息数据库,初步建成中医药数据库共享平台;基本建立中医药电子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中医药网上宣传教育作用。建设区域和医院间信息共享网络,开展电话网络预约挂号、远程医疗会诊等网络服务。一些中医医院建立了具有中医特色的信息系统,注重信息共享和交流。积极制定中医药相关信息标准,开发中医临床术语数据库、中医疾病诊疗数据库、中医基础信息数据库、民族医药数据库等一批中医药数据库。

下一步,将加强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电子病历和中西医结合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中医药标准规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辨证论治水平。依托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中医药与卫生计生的合作和信息共享,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中医药资源基础数据服务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实现中医药医疗质量的信息化监控和管理。建设民族医疗机构资源库,推进民族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促进民族医药发展。为确保人口卫生信息化工程如期实现,必须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国人口健康信息工作。办公室设在规划信息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职责。国家卫生计生委成立了人口卫生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将在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人口卫生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重大项目中的作用,提供专业咨询和决策参考。各地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组织模式,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明确责任,努力构建权责统一、分工合理、上下联动、保障有力的人口健康信息工作格局。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科研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管理等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培养、管理和保障体系。

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发展改革、财政、信息化管理等有关部门,保障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投入,重点保障重大项目和系统运维投入,确保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